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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户有房:(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2)房产证或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2、有户无房:(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2)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和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3)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的无自有住房证明。3、非本区户籍:(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其它材料)。(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户籍为烟台市六区的免于提供)。(3)租房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和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证明。(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备案满一年的正规劳动合同,且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在福山区人社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缴费证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2019年8月31日之前在福山区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或年缴税达到1万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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