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第二实验小学 - 小学部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年满六周岁 | ||
到招生片区集中报名 | ||
1、本区户籍:①户口本(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②父母结婚证(或其他监护人证明材料);③父母房产证件和购房交款正式全额发票,并已实际居住;④《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2、随迁子女:①务工证明:父母一方在莱芜高新区务工,需提供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及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纳税(或免税)凭证等。②购房或租房证明: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和能够证明父母确系长期居住在莱芜高新区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证明)且居住满一年。③原籍户口本。④父母结婚证。⑤小学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