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营东小学 - 小学部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登记 ,年满六周岁 | ||
暂未收录 | ||
(一)本区户籍子女1.户口簿;2.房产证;3.监护人身份证;4.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居住证:槐荫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2)居(租)住证明:购房者需提供房产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租房者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3)务工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5)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6)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槐荫区居住证、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