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系统
本站资讯

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 - 小学部招生简章

6 至 11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根据划定入学区域到校登记报名
1.常住居民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2.非常住居民子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