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张星镇张星初级中学 - 小学部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1、局直学校:各幼儿园要将《招远市 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 作实施意见》传达到本园幼儿家长,并通知家长带有关手续在规 定时间内到相应小学报名。2、乡镇学校:各学校提前通知本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带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 | ||
1、局直学校:户籍生带本人户口本、房产证(或租住证明);机关单位城区居住生带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或租住证明)、单位介绍信(城区机关工作人员)或用工合同 (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经商子女带家庭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在我市市区经商 的营业执照和缴税凭证;务工子女带家庭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在我市市区的用工合同。2、乡镇学校: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件,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用工合同和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