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二十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网上报名 | ||
1、回籍生: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2、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居住证(本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则上连续满一年))、户籍证明(户口簿和学生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者,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经商者,提供我区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原则上两项证明材料需要满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