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登记 | ||
1、本地户籍: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2、随迁子女:由公安部门核发的1年以上居住证、由住建部门核发的1年以上房屋租赁证和在租赁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身份证、房产证明。务工就业人员还须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1年以上);缴付有关“五险”类的证明材料(1年以上)。经商办企业人员还须出示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和同期税收完税证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核定定额通知书(个体双定户)。所提供材料签办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