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樱桃园镇中心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录取的方式。登录“莘县2020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sxzs);或通过莘县政务网首页中的悬浮窗口点击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或通过关注“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中小学报名链接,进行注册报名。 | ||
1、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域内户籍子女:户口本、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2、随迁子女:适龄生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务工人员:①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莘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开具的缴费证明);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2)经商人员:①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房权证或不动产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证、房权证或不动产证);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