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朱田镇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本地学籍生到就读小学进行资料提交报名,非本地学籍生到县教体局基教科报名。 | ||
1、非本地学籍生:(1)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证明(带全国学籍号)。(2)在片内购房已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信息查询、入住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带全国学籍号)。入住证明材料指的是水、电、暖、气相关票据。2、本地户籍:户口簿、房产证明。3、随迁子女:(1)户籍材料。(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3)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家长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以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务工者:父母一方需在我县县城务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家长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县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4)《2020年申请就读驻城初中住所方位明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