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前镇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学籍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 | ||
1、本地学籍生:入学资格审查通知书、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回籍生: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籍证明或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随迁子女: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②居住证(县外户籍):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父母在县有稳定住所。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县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须持有在县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最近连续满一年以上(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社保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县经商者,父母一方须持有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报名时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