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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双语中学 - 高中部招生简章

15 至 18
暂未收录
本市学籍
在校生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学籍与户籍不一致考生,如需报考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需到户籍所在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并参加考试(初二已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成绩需纳入户籍所在地重新核定等级)。
学户不一致考生: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提供个人申请书、诚信承诺书,所用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户籍一致;外省回原籍报考,需提供学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