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山小学 - 小学部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到校报名 | ||
1、户籍生:监护人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房权证(不动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材料2、随迁子女:①监护人城区务工或经商证明城区务工人员需提供经人社局备案的东阿县城区内正式劳动合同(含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城区经商人员需提供东阿县城区内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②城区居住地址证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区的房权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房产已交付使用)。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片区内住建部门备案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明并提供房主的身份证、房权证。非东阿县户籍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③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及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