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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四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暂未收录
1、政策性优待对象: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和部队军人现役证明、县武装部军人子女入学安置证明、士兵(士官、军官)证、烈士证、军功章等相关证明材料。2、购房人员(含随迁人员):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合同等)、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等,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发票(请注意房产必须入住,未入住房产不得填报;如未入住房产从购房端口填报,则默认为无条件服从调剂)。3、经商人员(含随迁人员):户口簿、营业执照、城区无房产承诺书(家长手写即可)和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等。4、务工人员(含随迁人员):户口簿、用工合同、缴纳保险等证明、城区无房产承诺书(家长手写即可)和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等。5、其他情况(含随迁人员):户口簿、城区无房产承诺书(家长手写即可)和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