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区居住证 社保达标 年满六周岁 | ||
到校报名 | ||
1、本地户籍: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上所有材料都要原件与复印件。2、随迁子女: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②从业证明:在郯城县务工者,父母一方需有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郯城县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县的工商营业执照,并有完税证明,最近连续满一年,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筛查结果为准。③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郯城县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和物业交费单据。④学生家长签订诚信保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