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镇石墙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登录“岱岳区义务教育段入学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录入学生信息进行报名。 | ||
1、随迁子女:(1)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2)无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达半年以上,并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由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一年以上);经商人员子女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及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一年以上)。2、本地户籍:(1)父母(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的:父母、孩子的户口页、相应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2)高铁廉租房、公租房居住的:父母、孩子的户口页、监护人的住房保障资格证、公租房合同。(3)无房产生:户口簿、无房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