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道清路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2 | ||
暂未收录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港澳台居住证 | ||
暂未收录 | ||
1、学区生: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2、统筹生:户口簿和有关材料。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④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