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山办事处中心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 | ||
1、本地户籍: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无房的需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双方均无房的证明)、小学毕业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证。2、随迁子女:(1)流出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出就读证明;(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3)随迁子女父母在浉河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含)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交费等相关证明);(4)在学区内居住满三年(含)的合法证明(5)小学毕业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