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中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11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本地学籍生:本区各小学组织本校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2、回籍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3、来沪就读六年级生: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
学校告知的审核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