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区第九小学校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到校报名 | ||
1.具有划片招生范围内户籍常住居民同住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若户口簿不能清晰反映所在划片范围的,要同时提交房权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其所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进行佐证。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同住子女报名时需提交: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规范的劳务合同;②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③学生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3.固定居所常住人员同住子女报名时需提交:①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②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