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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校徽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  775   

民营  暂无称号

  兴国路374弄2号

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民营 走读类型:走读
学校电话:021-62810443 所属地区:上海市-长宁区
学校人数:400人 学校师资:教师36人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学费信息:2万元/年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学校简介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位于淮海路毗邻的兴国路374弄2号,2002年由上海东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承办。学校小巧精致,教学环境优美、舒适,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是学生学习、教师成长的温馨乐园。学校现有学生380余名,10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40人。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由荣获国家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杨毅蓉女士担任主持。学校坚持“教育即服务,让每个学生得到最好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会学习、会玩耍;有爱心、有智慧”的培养目标,创导“爱心滋润爱心,智慧启迪智慧”的教育氛围。 在学校的各项改革实践中,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立足点,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目标,学校把“学会做人”作为德育工作重点,突出“爱心” “诚信” “礼仪”等教育;改进教法,使课堂成为学生探索知识、发展素质、展示智慧,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舞台;以激发兴趣、培养特长、提高素质为原则,...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6 至 10
人数限制:80人
招生对象:不限户籍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报名方式:1)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网址:)
报名资料:◆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及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为长宁区),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年 6 月 30 日,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19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香港、澳门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台湾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华侨子女适龄儿童报名时请携带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子女报名时请携带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留学人员报名时请携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具有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子女报名时请携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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