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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泾中学校徽
上海市新泾中学  770   

公立  初中部 

  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475号

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走读类型:暂未收录
学校电话:021-62395086 所属地区:上海市-长宁区
学校人数:500人 学校师资:暂未收录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上海市新泾中学创办于1968年,2003年6月新泾中学由九年一贯制的新泾学校实行中小学脱钩重新成为公办初级中学的建制。长宁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在推进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了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的目标要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新泾中学被列入区、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的实施学校,学校新一任党政领导班子成立,这为我校的改革发展创造了优越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为学校的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13年8月26日搬入新址——甘溪路280号,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享有良好社会声誉、教学设施先进、教育环境优雅、校园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的公办初级中学。目前校园面积为1618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7738.82平方米。现有教室24间,配备白板、电视机、学生厨柜等。另有计算机房、科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录播教室,配备了心理咨询室、图书馆等。学校被区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被区教育局...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11 至 14
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招生对象: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方式:⑴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其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⑵ 回籍生: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⑶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家长于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⑷ 外籍、港台澳、华侨生:到区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批准后,根据其居住地址、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资料:1、本市户籍生: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2、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原籍户口簿(学生户口须随父或母),以及随迁子女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预防接种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3、外籍生: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子女护照、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情况)。4、港澳生: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或澳门的身份证明、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5、台湾生:子女本人及父母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5、华侨生: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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