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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新虹桥小学校徽
上海市长宁区新虹桥小学  668   

公立  暂无称号

  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377弄40号

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走读类型:走读
学校电话:021-62429520 所属地区:上海市-长宁区
学校人数:731人 学校师资:教师91人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上海市长宁区新虹桥小学创建于1991年9月,当时坐落于水城路上,与虹桥开发区、古北新区相邻。2004年8月,由于教育局新一轮设点布局的需要,搬迁至现在的校舍。通过改建后的学校是长宁区一所规模大、环境美、设施全的一类标准化达标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14个专用教室。并被市列为接受外籍学生的定点学校,先后有十几个国家的外籍学生在校就读,同时也是该区外籍和台胞子女就读人数最多的一所学校,境外学生占了近20%。建校以来,新虹桥小学全体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坚持以“严谨、有序、求实”为治校、治教、治学的座右铭,齐心协力,不断创造佳绩。学校曾先后被评为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无烟学校、市涉台教育先进集体、市国防教育先进集体、凝聚力工程先进集体、区文单位、区先进教职工之家、区双语实验学校、区艺术教育舞蹈分团等。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6 至 10
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招生对象: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社保达标 年满六周岁
报名方式:1、本市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在就读园(所)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未在本市入园(所)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指定地点(小教一学区或小教二学区)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2、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
报名资料:1、本区户籍: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2、随迁子女: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3、香港、澳门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4、台湾适龄儿童: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5、华侨子女: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6、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7、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留学人员: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8、具有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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