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江宁学校石泉校区招生简章
6 至 10 | ||
暂未收录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社保达标 年满六周岁 | ||
1、信息登记:①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②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2、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 ||
1、现场验证:①户籍生: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②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2、入学办理: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