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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十五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4
暂未收录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登记,本市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网址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手机端APP:市民e家)
1.户籍证明材料(三选一)(1)大陆地区:全家户口薄,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当申请入学适龄少年监护人非自己父母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取得监护权的合法证明。(2)港澳台籍:适龄少年及监护人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3)外籍:适龄少年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适龄少年出生医学证明。2.正式居住房证明材料(三选一)(1)购买宜昌市区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安置房未办证、拆迁户、自建房等情况)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具有住宅用途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与发票等有效证件;(2)拥有租赁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3)租住住宅用途住房①适龄少年为宜昌市城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②适龄少年为非宜昌市城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宜昌市区辖区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并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3.工作证明材料非宜昌市城区户籍适龄少年,需提供监护人在宜工作证明,如有效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