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科实验中学 - 高中部招生简章
15 至 18 | ||
暂未收录 | ||
本市学籍 本市居住证 积分达标 | ||
暂未收录 | ||
本市常住户口考生:本市常住户口本等非本市户口生: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考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和身份证、积分通知单;2.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户籍材料、出生材料等(必要时再提供其他亲子关系材料);3.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二、考生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考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1.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的身份证等材料;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等。三、其他更多对应证明材料参考上海市教育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