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站系统
本站资讯

上海教科实验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1 至 14
349人
不限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校直升类:有意愿在本校直升的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2日-4月13日信息核对时,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校外招生类:请于5月6日-5月8日访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2、本市户籍生: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