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1 至 14 | ||
400人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2、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
1、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2、本市户籍生: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