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北街实验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2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居住登记,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户一致 | ||
学校组织人员,持拟入学暂住人口子女《入学申请表》集中到北街派出所核对现居住地点、登记备案居住时间等信息内容,依据在辖区内登记居住时间长短、学位空缺情况进行预录取,空缺学位招满为止。城区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校报送的常住人口子女入学花名册进行审核、备案,并根据招生学校拟招学生数核定我校空缺学位 | ||
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按要求提供印证资料,由我校审查、登记。符合常住人口条件包括:(1)户口、住址均在片区内的。(2)户籍在片区内的。(3)房产证在片区内的。(4)购房合同在片区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需提交的印证资料:(1)户口本。(2)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3)《西峰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4)预防接种证明。(印证资料请装在文件袋里,并在袋面上标注所装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