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兴塔中学招生简章
11 至 14 | ||
100人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2、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金山石化金一东路2号1207室)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
办理入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