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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第九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12至14
暂未收录
本区学籍,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市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暂未收录
1、户籍生: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提供挂靠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其他类别生:《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他招生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