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招生简章
11 至 14 | ||
400人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各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2、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至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
办理入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