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1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市户籍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市级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2、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 ||
办理入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