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五十七中学-初中部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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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城区公办小学:单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相对应的初中。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籍、户籍、家庭住址,结合多校划片的初中学位情况进行分配。(区外户籍学生只安排居住在我区相关区域的学生。)2、郊区小学:统一按惯例交接到镇内初中。3、回籍生:城区户籍学生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备案,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和学籍,结合区内公办初中学位情况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郊区户籍学生到镇中心学校登记,由镇中心学校安排在镇内初中就读。 | ||
1、回籍生:(1)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2)小学毕业证或加盖有毕业小学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小学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小学标识码、电子学籍号等)。2、多校划片公办小学:区内户籍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区外户籍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