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十一中学官井校区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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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 ||
1、城区公办小学:单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到相对应的初中。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籍、户籍、家庭住址,结合多校划片的初中学位情况进行分配。(区外户籍学生只安排居住在我区相关区域的学生。)2、郊区小学:统一按惯例交接到镇内初中。3、回籍生:城区户籍学生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备案,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和学籍,结合区内公办初中学位情况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郊区户籍学生到镇中心学校登记,由镇中心学校安排在镇内初中就读。 | ||
就读于官井校区的学生统一在官井校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在同一张A4纸上)、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和学生本人红底一寸证件照1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