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镇中学招生简章
12至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证,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登记报名 | ||
1.整班移交:户口簿。2.购房入住户随迁子女:购房入住依据(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水、电、燃气、物业、闭路等能证明已实际入住的资料)、户口簿等资料。3.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居住依据等资料。4.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移民局或搬迁地社区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等资料。5.户籍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户口簿。6.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一是在公司或餐饮、服装店等固定行业上班的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劳务合同、半年及以上工资证明复印件、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复印件。二是能提供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无法提供有效务工依据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务工情况说明和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村和中学调查出具的在城区务工证明、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7.自建房:自建房依据(如土地使用证,水、电、燃气、物业、闭路等证明本人缴费的资料)。8.优抚对象:按优待政策要求提供有效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和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