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和平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证,年满六周岁 | ||
乡镇学校由乡镇组织登记,镇政府签发入学通知书;县内户籍生到街道中心校登记,县外籍生到指定地点登记。 | ||
1、乡镇学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城镇学校①有房有户: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户无房:户口本和租房证明③县内籍有房无户:房产证和户籍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县内籍无户无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社区(村)居住证明⑤县外籍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和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社区(村)居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