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柳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本区房产,本区居住证,年满六周岁 | ||
到校登记报名 | ||
1.购房入住户随迁子女:购房依据(产权证明或合同,水、电、燃气、物业、闭路等能证明已入住的资料)、户口簿等资料,并书面提交“已入住”和信息真实性承诺书。2.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居住依据等资料。3.易地扶贫搬迁随迁子女:移民局或搬迁地社区出具的证明、户口簿等资料。4.户籍新生和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户口簿。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一是公司或餐饮、服装店等固定行为上班满半年的,提供户口簿、公司合同、半年工资证明复印件、公司为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复印件。二是有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的,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无法提供有效务工依据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工作情况说明和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村和中心小学调查出具的务工证明并签字同意外出就读资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6.自建房:自建房依据(如土地使用证,水、电、燃气、物业、闭路等证明本人缴费的资料)。7.优抚对象:按优待政策要求提供有效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和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