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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江岸小学校徽
五华区江岸小学  923   

公立  暂无称号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丽江路22号

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走读类型:走读
学校电话:暂未收录 所属地区:昆明市-五华区
学校人数:660人 学校师资:教师31人
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学校简介 查看更多 
五华区江岸小学建成于1993年8月,属于江岸小区一期工程建设的配套学校,建成后移交盘龙区作为公办学校办学使用,1993年命名为盘龙区江岸第一小学,后在江岸小区三期的学校(江滨小学)建成后,改名为盘龙区江岸小学,2004年区划调整后归属五华区教育局管理,改名为五华区江岸小学,沿用至今。江岸小学历任校长书记情况:范庭芝校长,自1993年8月至今任校长,其中1997年8月至2009年9月兼任党支部书记;郑华书记,自2009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书记;答智勇书记自2014年2月至今任书记。

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 
年龄要求:6至11
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招生对象:本区户籍,本省居住证,年满六周岁
报名方式:暂未收录
报名资料:(一)本地户籍儿童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2.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材料。3.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4.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提供父母的无房证明;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需提供缓学证明等)。(二)外来随迁子女1.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2.居住证明:(1)由本区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在2020年3月31日以前办理);孩子属于外来随迁子女,但父母有一方户籍在昆明市主城区的,可以不办理居住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3.在区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务工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4.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5.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就学联系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明市主城区如已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则提供相关证明;父母户籍和孩子的户籍不在一起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但未入学的需提供缓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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