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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父母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适龄儿童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址,请分别复印好两个户籍地址首页);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二)随祖辈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居住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址,请分别复印好两个户籍地址首页);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三)集体户、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经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2.父母及小孩在本校地段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或该适龄儿童出生后不是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或父母在广州市范围内有房产者,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请将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址,请分别复印好两个户籍地址首页);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六)随迁子女1.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经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或监护人及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将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址,请分别复印好两个户籍地址首页);3.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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