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镇南台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6 至 11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年满六周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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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区户口或在学校服务片区有产权房的1、户口本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证明等能证明入住的材料)3、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二)本区户口但无产权房的1、户口本2、父母离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3、租住房主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证明等材料)4、房屋租赁协议。拆迁户还需提供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村(居委会)居住证明5、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三)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子女1、户口本2、法定监护人的《就失业登记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3、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4、医学出生证明、接种证(小学新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