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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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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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照顾生:①基本资料: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②其他材料根据教育网站公示的相关人群证明材料出示。2、珠海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3、父母一方为珠海户籍的非我市户籍学生:父母及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在珠海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或在我市工作或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以上需要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