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紫泉中学 - 初中部招生简章
12 至 14 | ||
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 ,本区房产 ,本市居住证 ,应届小学毕业生 | ||
到校报名 | ||
1、户籍生:户籍薄、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2、房产生:户籍薄、房产证件等相关材料。3、非市区户籍生:户籍薄、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4、随迁子女:户籍簿、房产证件、父母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我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已在公安局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未满半年而未领取居住证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办理居住证登记回执。(在市区无合法、固定房产的,还须提供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5、特殊人才子女:户籍簿、相关证件、有关部门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