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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区户籍: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2、居住证明:房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土地证等;3、《申请表》。二、非本区户籍:1、本区现役军人子女:⑴户口簿: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⑵军人证明: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⑶出生证明:报名对象出生证⑷居住证明: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租赁合同)2、本区高层次人才子女:⑴户口簿: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⑵人才证明: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⑶出生证明:报名对象出生证⑷居住证明: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租赁合同)3、本区房产生:⑴户口簿: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⑵出生证明:报名对象出生证⑶购房资料一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或市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住宅产权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⑷居住证明:房产水电费清单等(可到供水、供电营业厅打印盖章)4、随迁子女:⑴户口簿: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⑵出生证明:报名对象出生证⑶居住证明:父(母)在江海区内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有效起始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至2020年8月31日连续不间断);父(母)属五邑地区户籍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至少持有在2019年8月31日前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且目前仍有效的),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⑷就业证明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江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或以上缴费记录(至少从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连续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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