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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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区户籍,年满三岁 | ||
通过微信公众号“长安教育”工具栏“幼儿园招生系统”进入,根据系统相关提示进行报名。 | ||
一、招生系统线上提交:1.户口簿原件(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2.儿童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3.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4.儿童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名下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非必要,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二、请家长准备以下资料,到幼儿园注册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户口簿(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儿童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