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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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类型: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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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话:0756-616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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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珠海市-香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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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数: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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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资: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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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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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信息: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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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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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85年,是珠海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普通中学,2004年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1年学校以优秀等级分别通过了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和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与办学效益评估。学校现有在校生2655人,53个教学班,学校有在编教职工198人,其中,高中专任教师93人,初中专任教师105人,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5人,省骨干教师12人,市骨干教师2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自强不息、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追求“内涵和谐、持续稳定、彰显特色”的办学目标,以“以生为本,教学相长,拓潜扬长,和谐发展”作为教学理念。提出了“办有特色的现代化学校,育有特长的创新型学生”的办学目标。“勤思广好,求真敏行”是四中莘莘学子的学风;“敬业爱生、善导乐群”是四中老师的教风。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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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15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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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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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本市居住证,社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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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全市统一实行网上中考报名和填报志愿,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中考管理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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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中考报名:1.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2.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应提交所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注明全国统一学籍号并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学业考试等级证明(或成绩证明—须注明考生分数及科目满分,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试部门公章)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证明;3.港澳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台湾考生应提交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往届生应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6.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社青类考生通过中考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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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设特色课程
暂未开设特色课程
招生对口居委
暂无招生对口居委信息
学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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