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原沙田中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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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 ||
本市学籍,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 ||
一、中考报名: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核准考生资料以及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学业考试栏目(网址:s) | ||
1、回籍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和信息技术科会考证明(上述证明均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2、重读生:户口簿、初三毕业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