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介绍
学校性质: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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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类型: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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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话:0756-616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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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珠海市-香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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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数: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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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资: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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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时间: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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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信息:义务教育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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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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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四中学创办于1985年,是珠海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全普通中学,2004年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11年学校以优秀等级分别通过了广东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和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与办学效益评估。学校现有在校生2655人,53个教学班,学校有在编教职工198人,其中,高中专任教师93人,初中专任教师105人,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5人,省骨干教师12人,市骨干教师2人。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自强不息、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追求“内涵和谐、持续稳定、彰显特色”的办学目标,以“以生为本,教学相长,拓潜扬长,和谐发展”作为教学理念。提出了“办有特色的现代化学校,育有特长的创新型学生”的办学目标。“勤思广好,求真敏行”是四中莘莘学子的学风;“敬业爱生、善导乐群”是四中老师的教风。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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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12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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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限制:暂未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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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本区户籍,人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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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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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1、政策性照顾生:①基本资料: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监护人《房地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②其他材料根据教育网站公示的相关人群证明材料出示。2、珠海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3、父母一方为珠海户籍的非我市户籍学生:父母及申请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在珠海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或在我市工作或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以上需要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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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设特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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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口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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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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