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12至12 | ||
暂未收录 | ||
应届小学毕业生,本区户籍 | ||
拨打招生电话0762-3313801或到办公地点(小学阶梯教室)咨询、办理。 | ||
四、招生对象及证明材料1.第一批次:直升类、政策类。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政策性(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本校六年级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政策性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第二批次:房产类。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房屋所有权证的申请人子女。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第三批次:积分类。在市区购买社保或持有居住证的异地(非源城区户籍)务工子女。提交社保清单或合法的租房合同及租赁税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