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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新区籍田镇学堂坡幼儿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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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收录
不限户籍
于5月18日前将招生公告报各片区初审,各片区于5月22日前将初审后的招生公告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