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温泉镇清和小学招生简章
6至11 | ||
暂未收录 | ||
暂未收录 | ||
暂未收录 | ||
1、城区户籍生:(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3)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4)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2、农村户籍生:(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需提供结婚证)。(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3、公租房承租人子女:(1)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2)公租房租赁协议。(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4、随迁子女:(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务工的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3)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